古代科举之路 第172节
些漏洞,比如商户或许会许【买家】利,不要发票,就没有证据了。
所以,这里就会给予“买家危机”,其实朝廷之前就有这种做法,比如乡下人家买牲畜,或者买房,双方都会去衙门做公证。
这表示衙门是保护双方利益,后续出什么问题,衙门也会管。
现在就是简化了这个步骤,如果买东西的人不要发票,那么这桩买卖官府是不管的,被坑了还是怎样,都是自负后果。
大买家或许看不上官府发的小玩意儿,但他们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肯定会要发票。
卖家如果不给,直接去衙门告,一告一个准儿。一边处罚卖家,一边奖励“买家”。
现在刚开始推行,回收买家手里的发票,还是鼓励居多。以后肯定会半强制性。
衙门每月就根据商户的发票,确定他们实际收入从而收税。收入越多,税当然交的越多。
这里面其实已经有了现代阶段性收税的影子了。
只是为了不要打草惊蛇,暂时还只限于商户中。
以前是账本,但账本太容易作假了。发票的话,介入了买家,商户再作假的话,风险就高很多,更麻烦,成本也提高了,最后合计,发现还不如老实交税。
除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