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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他又道:“不过这桩交易可以成立的前提条件是,单于交出有着吃人过往的那些鲜卑人。”
“毕竟,在这世上,食人者,本就人人得而诛之,您说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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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结果是毫无悬念的,此前从霍去病手中逃掉的那部分鲜卑胡人被送入北地郡之手,毛衣这种东西在眼前摆着,而对方只需要才来没几天的一群人,羌族的首领自然是没什么舍不得的,给人给的很干脆利落。
而毛衣和羊毛的兑换比例,则是被定在了十只羊的羊毛可以换一件毛衣。
相对于一只羊可以制作十来件的毛衣的实际情况,这个黑的不能再黑的价格,某知名不具的贾姓文士甚至还觉得自己真的是太有良心了。
——从洗羊毛到纺织成衣中间那么多的步骤,他收点人工费怎么了?雇佣绣娘不要钱的啊?和那些高价买毛衣的贵族相比,他们还赚了呢。
再者说他说的这个数目一点都不过分,他第一次搞羊毛做实验的时候,的确是消耗了很多才在最后弄出了那么一点成品。
此外,再加上手残,纺织不好浪费毛线,这个价格真的是再合理不过了。
……当然,要是像他第一次那样,那点珍惜毛线,织完了又拆的要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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