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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指出被尿湿的部分,其实,灰色的裤子一湿

。」
    杨克钧随手拿起一张来看。头版头条特大字的标题:《昔日百变女妖,今日红颜粪土……共党女要犯曹桂芝今日伏法》,接着是不太长的消息正文:
    「警察局新闻处特讯:被传为百变仙子的共党女要犯曹桂芝今日在百市街北口被依法枪决。曹犯桂芝,女,原名冯小花,24岁,本市曹庄镇冯家堡人。该犯于五年前参加共匪游击队,多次在城乡各处刺探军情,并杀害我军、警、探员共十七名,警方数次缉拿,终于本月十七日在其家中擒获。被捕后,该犯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为明正国法,市高等法院依法判其死刑,并于今日在百市街北口枪决,以儆效尤。」
    接着便是一篇所谓本报记者的「刑场目击记」:「接到警方通知,本报记者于今日到曹犯的行刑现场目击了执行的全过程……该犯刑前,面带微笑,佯作镇定,然视其下体,则下裳尽湿,盖因恐惧而小便失禁所致。行刑后,有好事者除其衣裤而观之,则大便亦出,秽臭难当,丑态尽露,足见所谓百变仙子,亦不过贪生怕死之徒尔……」
    在第一版的下面,是一张几乎撑满整个版面的曹桂芝的面部特写照片,那是她刚被捕时为建立档案而拍下的,接着的第二版则是一张桂芝被两个警察架着站在人群前的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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