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苦练毛笔
抓狼毫的?”甄义谦下堂中巡查进度时,发现了她抓笔的姿势十分古怪。
“我……我不会用毛笔。”
“那你可会识字?”
“这倒是会的。”
“……”会识字,但不会写字,甄义谦还是第一次听闻。
他转身看向坐她旁桌的余子婴,想起来他表现很不错,就使唤道:“你,教她抓笔。”
余子婴看看她,应声道:“是,师父。”
余子婴靠近杨昭七,抓着毛笔做示范:“像这样,食指和中指在笔前侧,无名指和尾指在笔后侧,拇指则搭在食指侧。”
杨昭七依着学起来,余子婴看了后微微皱眉,还是伸出自己的右手包住她的右手,纠正她错误的手法:“要把无名指放后面去。”
他说:“对了,这才对。”
杨昭七抓着毛笔,不顺手的写了一个“吾”字。
甄义谦晃了一圈儿又晃到她这边,看到她写字后微愣:“你不是不会写字吗?”
“我只是说过我不会抓毛笔。”
这有什么不同吗?甄义谦哼哼笑,不会抓笔和不会写字没什么区别了。
虽然刚开始用毛笔还不是很顺手,但是练着练着就好了。
余子婴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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