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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签下合同!


    所有新秀的薪酬是由联盟和球员工会双方通过协商劳资谈判合同(ba)预先决定的。
    虽然nba新秀的第一份合同拥有一定的灵活性,但其实球员在合同中几乎不具备任何优势,同时潜在薪酬也被劳资协定规定的分配数值所限制。
    所有首轮新秀合同的头两年为保障性合同,第三和第四年则为球队选项。
    两年合同结束后,新秀在一年内可签下分配所得数值最低达八0%或最高达120%的延续合同,但是签下比120%低很多的合同是十分罕见的。
    这个分配数值根据新秀的顺位决定并仅应用于第三年合同,第四年的薪酬则取第三年合同薪酬的百分比。
    重要的一点,只有首轮新秀才适用于这种分配数值合同,而且通常来说一名新秀都会签下120%的合同
    开拓者队给薛鼎开出了一分2+2的标准新秀合同,薛鼎第一年的工资只有9八万美元,第二年105万美金,第三年112万美金,第四年1八0万美金,合计是4年495万美金。
    首轮每个顺位的合同差异很大,例如状元秀格里芬的薪资就是4年2500万,他第一年就高达500万美金,比薛鼎总合同都多。
    首轮末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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