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页
自己的,国家赋予每个人有拒绝活体捐赠器官的权利!
陈家的律师当然不承认陈父陈母强迫陈青荨这一点,但是他不强调也没用,因为法官很快就传唤了那位处理过案子的警察出庭作证,警官先生不偏不倚的陈述了案件情况后,将当时出警的录像在法庭上放了出来。
当时那个混乱的画面,陈青荨被强迫压在地上签字的画面,手上被扣破了流血的样子,以及最重要的被强迫签了一半字的器官捐赠合同书都是给法官最直观的证据。
警察离开之后,陈家的律师还在那跟陈青荨找补,你弟弟是跟你有血缘关系的亲弟弟,那是一个鲜活的生命啊,你怎么忍心看见他死去呢,看着你父母伤心呢?
这是知道事实证据太硬了,开始试图用亲情博得同情。
陈青荨道:我刚生下来时因为是个女孩就被我父母扔了,那时候我还没到满月,后来是我命好,能被我外婆接回家领养,否则我可能都活不到现在站在法庭上说话,他们为什么直到我快成年才把我认回来,因为他们给弟弟做身体检查时发现了他的病需要换肾,这时候才满世界的找我给他们的儿子移植肾脏。
陈青荨忍不住露出讥笑,我从始至终都不是他们的女儿,我只是一个可以随时抛弃的东西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