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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9页

,为此联合其他人把常美食杀了,我更是觉得离谱——你们可以保留意见。”
    这条回复下面,这位同学被第一种论点和第二种论点一起怼了,被怼得是体无亡肤——
    “你这是受害者有罪论!一定要小宇鱼他们清清白白小白莲你才不会指责他吗?”
    “服了,我以为站着说话不腰疼的那种人已经够离谱了,居然还有更离谱的,这是什么理中客发言啊,乌鱼子了。”
    “这种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的逻辑真的没话讲,等你被一直儿举报了,你也就懂了呗。”
    那个同学也急了:“什么叫受害者有罪论?按这个道理的话,你们指责常美食的话不也是受害者有罪论吗?她才是死者啊!但因为她有罪她就活该去死?”
    这个讨论帖安静了两秒钟——
    “绝了,推销劣质产品毁人一生的家伙还有人洗?”
    “一个是确凿有大问题,一个是可能有小问题,这两个能一样算?”
    “上互联网,见证物种多样性。”
    那个同学都气炸了:“我也绝了,杀人犯还有人洗是小问题,我也见证了猿猴的多样性——出楼了,你们慢慢吵去!”
    再往后翻回帖,就见着这位同学出楼了,但赞同的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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