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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吸他的yin囊,再自鼠蹊部向上舔,缺点是

够庄重的女子。
    为何不多加描述我第一次的经验呢﹖因为我真的不太记得,只记得我痛,又有血。
    经过几次”磨练”,我慢慢觉得不会痛了,于是开始了一周大约三次的频率,刚开始时都是用男上女下的传教士姿势,这个姿势是用得最久的,到现在为止,说实话我也最喜欢。
    其实我想我那时并不算是一个称职的性伴侣,躺到床上我就摊在那儿任他宰割,我的一些技巧是后来学的,首先我学的第一件事就是叫床,叫得如此逼真淫荡,我知道跟我做爱的男人会因为他的女人叫到这种程度而很有成就感,而看他开心,我会更开心。
    哈,说起来连我都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插得深我就叫的尖,浅浅插就呜咽叫。反正作爱是两个人的事,我认真配合,他也感觉愉快。
    接下来,是学会帮人洗澡。
    我想我算聪明,很快就了解如何讨男人欢心,帮他洗澡,光是擦肥皂就会使他勃起。还有一些服务,像站在他身后,用双乳帮他洗背,他会迫不及待地来摸我的身体,甚至想赶快把澡给洗完。
    但是,我还会帮他洗那边,肥皂本身就滑滑的,还有我的十指,我会搓揉他的阴茎,轻抠他的鼠蹊,再去洗他的阴囊,洗不了多久就被阻止了,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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