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2)
极于天地化育之
所不能,尽实行之,万世而无弊者也。尧之历象授进,垂衣制器。舜
之封山浚川,颁瑞考绩。禹之慎财赋,治典则。汤之懋功赏,制官刑。
文、武之奠丽陈教,列爵分土,至若封建井田之制,学校征伐之典,
此帝王之法也。是法也,详为之虑,曲为之防,本诸身,征诸庶民,
法乎天时,因乎地利,合于人情,宜于土俗,当百世守之而弗者也。
道以立其体,而法于善其用,致治之盛。万世如见,有由然矣。
文昌君说:“从这段文字中可以看出,顾鼎臣对尧、舜、禹、汤和周文王、周武王这些古代帝王的立国之道,治国之法,非常赞赏。他认为立国之道必须‘大公而至正,尽善尽美,不狃于功利之好,不牵于诈力之私’,也就是说立国之道必须大公无私,公平正义,不急功近利,不贪图一己私利,努力做到尽善尽美。治国之法应该‘法乎天时,因乎地利,合于人情,宜于土俗’,也就是说治国之法应该做到合乎天时、地利、人情和风土习俗,也就是人性化地立法、执法。最重要的是‘道以立其体,而法于善其用’,也就是要从国家体制的层面上治理国家,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治理国家,这种治国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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