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7)
民背井离乡,到处流亡。
在土地兼并和赋税日益加重的过程中,农民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交不起租税则鬻儿卖女,更多的农民结队流亡,流民数量多达一二百万户。有些地区逃亡过半,甚至十室九空,抛荒土地少则千百余亩,多达一二万顷。
流亡农民扶老携幼,露宿荒野,采野菜吃树皮,妻啼子号,辗转千里,历尽千辛万苦,有的进入城市或者到海外谋生,大部分沦为官僚、地主的雇工、佃户和奴婢,还有的进入山区垦荒或开矿。朝廷通过里甲、关津和禁山等手段阻止流民迁徙,甚至于残酷镇压,致使地方上屡次暴发农民武装起义。
江南诸省的田赋大部分折算成银两,称作“金花银”,规定米粮每石折价二钱五分,后来又增为一两,使农民负担增加了三倍。政府的官田租给农民耕种,赋税很重,一般是三五斗,农民打到七斗粮,要向政府缴纳六斗赋税,打一石要交八斗赋税,佃农无法生活,只得把官田民卖,地主土豪乘机图利,出现“买产而不过割”,和“产去税存”现象。
江南民间歌谣唱道:“一亩田无七斗收,先将六斗送皇州,止留一斗完婚嫁,愁得人来好白头。”
里甲、均徭和各种杂泛差役,名目繁多,官吏任意加派,而富豪士绅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