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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抛金手指使我暴富[穿书] 第54节


    比如,今天她和叶翩那么亲昵地拍照片,他都挤不进两人中间去!
    ——原来是这样吗?竟然是这样吗!
    他,全都明白了。
    她,喜欢的原来是女孩子!
    她,竟然喜欢叶翩!
    哦对了,她的名字还叫洪岭金。
    如此雄伟的名字,就很说明属性啊!
    他觉得,自己已经透过纷乱错杂的现象,看到了事情的本质!
    只不过,今天看叶翩的反应,她好像不认识这个洪岭金的样子?
    再思考0.5秒,他觉得自己又懂了。
    她们之间可能有一段宿世情缘:
    洪岭金是一只不老不死的妖精,叶翩是人类。人类转世后忘记了前尘,而妖精却永远记得,每一世都在寻找自己的爱人。
    又或者,她们两个是青梅竹梅两小无猜,许久未见,叶翩一时没想起来对方。
    再或者,是失忆梗!叶翩得过一场大病,脑子烧坏了,丢了和洪岭金的那段记忆!
    wow,故事好像还挺有趣?
    有趣之中又似混杂着那么一丝丝失落之感,他也说不好自己在失落个什么劲。
    “好,我帮你,我会找出害叶翩的人。”简晨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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