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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府衙告状

  “是个小娘子,郴州人氏。”典史回答。
    宋轶道:“让她去郴州县衙告状,怎么越级告到鲁宁府衙来了?难道还想犯跸告状不成?”
    在大周,地位低下的平民要告状的话要先向县令再向知府这样一级级地来告状。
    如果一次性越级太多,不经过县令就直接向皇帝告状的话就叫犯跸告状,这是要受到惩罚的。
    如果是草民告御状,就得抱着必死的决心,一路跪着走,脖子上挂个木桶,准备接被被砍的脑袋。
    所以就算有天大的冤情,冲撞皇帝的车驾告御状即使伸冤也必须一死。
    越级到府衙告状,虽没有告御状这么严重,但皮肉苦也需要受一受。
    “杖责一百就让她告!”宋轶道。
    一个小女子杖责一百不死也伤吧。
    “大人,她告的是郴州县衙尹申,所以还只能到咱们府衙来告状。”典史道。
    宋轶愣住:尹申,那个神医娘子的父亲。
    “是恩人的父亲呢,老爷还是去看看吧,若有什么误解,代为疏解为宜。”宋夫人提建议。
    宋轶将襁褓幼儿给了乳母,自己则随典史去了府堂。
    一到府堂见了地上跪着的人,宋轶忙让衙役都退了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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