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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阅读_第 196 章

    难和误解,这时候律师也不接你的官司?
    你是愿意“宁杀错一千,不放过一个”,还是“宁放过一千,不错杀一个”?
    有关于甄复国和曾念平,一切都只是推测。
    证据在哪里?
    知不知道为什么不管哪国法学界都有一条“疑罪从无”?
    昨天我本来写了五千字,后面有一段是程白跟边斜聊为什么自己要接这两个案子,还要正常打。但写完删了。程白不是这种会跟别人解释太多的人,行内懂的人就懂,不懂她也无所谓。她也不标榜自己是正义。因为一切与法律有关的职业都只是达成正义的工具。
    作为她当事人的律师,她只负责为自己当事人的利益努力;
    法官负责裁判;
    公检法负责将有罪的人送进监狱。
    律师不是法官。
    没有律师,公检法一手遮天。
    没有公检法,律师胡作非为。
    道理类似于三权分立。
    遇到问题,劳烦往深了想一点。
    我重新写这段作者有话说,是因为我不是程白,我不想看见别人误解她,而且还是这种什么都不知道的荒谬误解。
    在这个领域,最可怕的不是律师给坏人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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