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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她。
霍姿曼认识秦尧的时候,他只喜欢音乐,对外界任何,任何无关的人,任何女生,都不假辞色。但他有任性的资本,出道就一炮而红,前辈大佬看重,电视台节目的邀约每天打个不停,广告商不停地把钱往他身上砸,没有人比他更红了。
可惜,两年便陨落了。
之后,他整整消失了三年。
直到最近,他才以经纪人的身份低调地出现在娱乐圈里,还改换了名字。
霍姿曼自然瞧不上秦尧这份小事业,也对他签的那些小艺人满不在乎,她只对秦尧这个人感兴趣。但她没想到,他竟然这么捧着自己手下这个半红不红的小艺人,她甚至都不是什么天赋卓绝的歌手,一个小演员而已,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成了明日黄花。
那女孩有什么,什么都没有,嗤。
可她从来没见过秦尧那么细致温柔的样子,甚至保护她,愿意停在她身边当个配角……真是让人,忍受不了的画面。
不过,没关系——
她霍姿曼,向来都是,你越是珍惜什么,她就越要毁掉的人。
多有趣啊。
霍姿曼眼底闪过戾气,她招手唤来他们公司新签来的一个男艺人,年轻帅气,也就二十出头,野心勃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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