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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景然在她身边坐下,无奈地笑了笑:我去见了一个人。
时嫣挑了挑眉梢:老情人
陆景然抬手弹了下她的脑门,妥协似的道,我去见了查尔斯。
时嫣想了一阵,没想出来这人是谁:查尔斯是谁
兴亿的大股东,也是霍奇的养父。
这么刺激的吗
陆景然握住她放在膝盖上的手,喃喃地道:血族拥有长久的生命,并且能容颜不老,这令很多人类羡慕。可是活这么久,真的是件好事吗漫长的时间,枯燥的生活,还有蚀骨的寂寞,这些,足以把一个人逼疯。
陆景然的话一字一字地敲在时嫣的心上,令她的胸口都闷了起来。她想象不出,独自一人在这个世上活上几百乃至几千年,是一种什么感受。
几百年前,查尔斯和一个人类女人相爱了,但因不舍得让对方变成和自己一样,必须依赖鲜血才能活下去的怪物,他没有初拥那个女人。可是,人类是会老的。女人不想让查尔斯看见自己衰老的样子,于是自杀了。她在留给查尔斯的遗书里写道,希望他永远记住她最美的样子。
陆景然叙述的语调平缓,时嫣的内心却因为他讲述的故事而震撼。她无法评判这个女人的选择是对是错,但她能理解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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