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卖身契
,一脸不解的问:“这东西有啥用啊,当初咱们签契约的时候,当时中间的保人给了我一份,还有一份给了白家。”
杨柳没空理会曹氏,只是胡乱的应了曹氏一声,低头仔细看着契约,还别说,这契约的内容可真是有够苛刻的。
合约的内容,大致便是说她杨柳当初是自愿以童养媳的身份,以三十两银子的价格卖入白家,去到白家后要安守本分,忠于白家等等一系列说不清的条件。
对于白家,提的唯一两个条件就是不得将她转卖于他人,不得无条件的殴打她,别的一律没写。
而且不得殴打的这项是以一行小字加在下头的,可想而知,大抵本身的契约上是没这条的,是她娘家人不放心,再后来和白家协商,加上这一条的。
这契约说是童养媳的契约,其实和卖身契差不多,上面的条件全都是有利于卖家一方。
杨柳这才终于相信,原来白家这些年对她这个童养媳还真是算不错的,这若是换了苛刻人家,哪怕就算打死她,人只要随意给她灌上一个罪名,这事情就完全可以不了了之。
因为契约上写的很清楚,不得无条件殴打,换句话说,若是犯了错,还是可以殴打的,而且还是合法的。
想来这也就是为何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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