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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阅读_第 364 章

,汪律师也没做任何的辩护。这是林跃和汪律师想出来的对策,既然逃税罪已经是板上钉钉子的事实了,认错态度良好,也能给法官一个好印象,在判刑时,也会酌情考虑。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次查出来的四千万逃税款,是林氏集团最近两年内逃的税,数额巨大且超过了林氏集团两年内应缴纳的税额的30%以上。加之这个案子在微博上闹得沸沸扬扬,宣传得极为广泛,不少媒体都来旁听,因而林跃最后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七年,并处以两倍的罚金,加上滞纳金和原本该补缴的税等,加起来总计1.4个亿。
    当然,因为逃税的主体是单位,罚金落到了林氏集团的头上。
    七年!听到法院宣判,林跃的脸当时就白了,他认错态度良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怎么还判这么重?
    这还只是刚开始,第二天,闵局长的受贿案开庭。这个案子比较复杂,牵涉的人员比较广,林跃只是其中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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