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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康宁王的案子,在早朝上,几派势力争论得十分激烈,甚至又牵扯出之前的两淮盐务的处置问题。
一派说,当初圣上连下八道圣谕,责令整改严查两淮盐务,虽成效显著,但改制过急,容易导致民心惶恐,上元惨祸,可见一斑。
另一派便反驳,难道对于贪官污吏,奸商刁民,便姑息了事?那朝廷法度何存?
一派又说,两淮盐商仅未缴余利银就多达六百余万两,如按圣谕要求追征其冒滥支销的银子和官员侵吞公款无法偿还的银子,这又是二三百万两,这样**百万辆的巨额银子,两淮盐商是无力承担和交清的,势必使其侵家荡产。
对于康宁王的处置,也出现了两个极端。
一派认为康宁王虽私自修建宫殿,豢养死士,依律应处极刑,但在两淮盐务处理上面,功在民间。功过相抵,应改为流放。
另一派则认为康宁王虽有功于社稷,但造反乃诛九族的死罪,不杀不足以正法典。
……
最终,历时整整五个多月,经过大理寺、刑部复审,参知政事、左右丞相复议,此案才大致结束。
乾道三年六月,此案最后的判定结果出来了:减少两淮盐商的余利银,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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