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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出大白牙:“是呀,杜公子,参谋长说陈小姐吃不惯西餐,叫我送点心来。”
大约是知道陈殊现在很不待见小五,一连七八天送东西的人就换成这位付旗:“陈小姐,是广运楼的水晶烧麦,不晓得你吃不吃得惯?”
李纵云不知道在忙什么,陈殊自从那天他走了以后就没见过他的人。开始的时候,叫了小五送点心,送吃的过来,陈殊一律都拒绝了,叫小五拿回去。
后来,就换成了这位付旗,这个人傻乎乎,据他所说,名字也是李纵云取的,原本的名字叫什么狗剩儿。这样的人,总是容易让人放下戒心。又加上他这个人一根筋,陈殊早上拒绝了,他便中午又送过来;中午拒绝了,晚上又再送。
陈殊不知道是李纵云这样吩咐他的,还是他自己这样死心眼。送得多了,又是一些点心,不值什么钱,只好收下来,免得叫他一日三趟的跑。
付旗打开食盒,把那盘水晶烧麦拿出来放在桌子上:“陈小姐,你吃一吃,我在厨房尝了一个,很好吃的。”他年纪看起来倒比陈殊还要小一些,仿佛只有十五、六岁。
陈殊道:“以后别送了,我晚饭早就吃了的,你送过来,我也吃不下的。”
付旗挠挠脑袋:“喔,那下次我早点送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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