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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时就养成的。
那会儿班上的小朋友大多都刚开始写田字格,力求横平竖直,陈谦就开始写连笔了。用老师的话说,他就是走还没学会就想跑了,可陈谦偏就不改,就要连笔,还私下跟高悦显摆‘看我字多酷’!
高悦每次都会撇嘴,送他一句‘蛛蛛爬’!
两人还因为这个打过一次架,结果老师调解时说高悦‘你比陈谦早出生三天,你是哥哥,你要让着弟弟知道吗?’又说陈谦‘你既然小三天就要尊敬哥哥,不要动不动就打人,动手是不对的!’
“可是,他说我的字是蛛蛛爬!”小陈谦哇哇大哭,简直委屈死了。
小高悦比他哭得还厉害,捂着肚子跟老师说:“他踢我腿,我肚子好疼!”
老师当时那个表情,高悦至今想起来还觉得忍俊不禁。估计当时的心理就四个字吧——我太难了!
不过,单这一笔细节不足以说明什么,毕竟这是毛笔字,在毛笔行书中这种运笔方式也不是没有,所以若高悦想要验证出个结果,或许该换硬笔再试试。只是这个时代的话,只有穷苦人家写字才会用炭条之类的,让周斐琦用炭条写字,万一人家就是个土著,肯定会觉得自己在冒犯他;另外一种方法就是自己制造出铅笔,但这也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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