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何谓同袍
要说起克里斯安德森的选秀经历,可谓是一波三折。
当年选秀大会上他闹了个大笑话,由于对规则完全不了解,安德森只是发了一条朋友圈,说自己要参加选秀,却没有向联盟提交参选申请,导致那届新秀里面根本没有他的名字。
最终在高中教练的帮助之下,他在lt;ba和lt;bdl辗转了两年之后,终于得以登陆lt;ba。与丹佛掘金队签下了一份为期年,带有球队选项的底薪合同。
正准备在百废待兴的掘金队大展拳脚的安德森,刚在丹佛租上房子,便又不得不搬到了洛杉矶。
大城市带来的不仅仅是更多的便利,还有更多的诱惑,洛杉矶,是一部分人的天使城,也是更多人的蛾摩拉。
刚到球队的第一堂训练课,安德森没有遇到例行的测验性试训,反而在球队助教史蒂文斯的主持下,进行了一场奇怪的对决。
他的对手是球队主力大前锋本华莱士。
而课题则是两人在公平机会下争抢史蒂文斯故意投丢的篮板球。
安德森有些疑惑,新球员加入球队,不是应该做一些体测、投篮、罚球之类的训练吗?或者与球队合练来熟悉战术和队友?怎么直接上来就是抢篮板?好在自己虽然技术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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