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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吐不快,说一个我班级里的奇葩家长

按刑事案件定罪,因为被盗窃的车辆其实也不是很新,都已经骑了好几年了,麻烦家长去找物价局估价的人说一下尽量把价钱估得低一点这样就不要移交到检察院。
    当时这么说完之后我们以为事情就这么结束了,结果今年十月底,在高考准备前的一个星期我们学校接到通知,x同学的估价结果出来了,电动车估价2100,再加上车子里的900现金和一些其他财务加起来3400左右,超过了刑事案件的标准,已经被移送检察院了。
    于是我和校领导第二次到x同学家里,还是他的父亲,这一次他又拿上次那套话来说事。我们老师特地和他申明了,如果检察院那边不撤诉,我们学校是肯定要按照中学生管理规章将他退学的,并且向x父亲建议,因为孩子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又得到了失主的谅解,外加马上就要参加高考了,只要跟检察院说一声看在他还是未成年的份上说不定就撤诉了。
    结果x父亲在我们说话的时候嘴巴里就一直在说社会对他不公,对他儿子不公平,如果放在以前偷一辆摩托车算不了什么,如果我们学校将x同学退学他就要去教育局去县里面告我们学校,如果教育局不受理就要告到省里去,如果都不行他就要登报让全社会的人都看看教育部门是怎么对他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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