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横财
了一座简易洞府钻了进去。
狠狠睡了个饱后,张宇风才悠悠起身盘膝而坐,暗自思忖
自己那几「日」少说也跑了三千里,追兵即使到了应该也感应不到自己的位置。
现在自可不必太过担心,唯今之计便是将血咒的根源找出拔除。
此地离纯阳门的苍茫城大概还有一千多里,过了此城,再穿过昆吾派的归来城,便离不归山脉不远了。
到时候进了不归山脉深处,谁还能找得到自己?即使知道自己在不归山脉,怕是也没几个敢追进去。
想到这里,张宇风一直紧绷的神经终于有所放松。
他深吸了口气,闭上眼睛,精神力缓缓沉入了体内,探查起那所谓的“血咒”来。
数个时辰之后,张宇风眼睛一睁,神色有些阴沉。
血咒的藏身所在他已经发现,就覆盖在他全身的骨骼上。
而他此时的骨骼呈暗红之色,已经和血咒融为一体。
想要去除,根本无法办到,除非他粉身碎骨。
“当真是不死不休啊!”
张宇风暗叹了一句,道“不休便不休,现在自己的仇人也不缺这两个。若让自己逃过了这一劫,等实力上来了,将他们挑了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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