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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手表通民国 第23节

    报名参展时因为主办方规定凡参展珠宝必须是设计师的原创作品,沈青禾就只能以设计师的名义报名。反正东西她已经买回来,而且在这个世界也不会影响任何人的利益。
    主办方经理之前在电话上说这人是个设计师。沈青禾真怕她对自己生出心心相惜的感觉,一高兴就拉着她探讨设计初衷和理念。
    她对珠宝设计一窍不通,岂不是一开口就要露怯?
    还好这位张总别的没多问,再开口就直奔主题:“那卖给我怎么样?”
    “当然可以,”沈青禾道:“我拿来参展本来就是打算卖的。”
    “我是说连同你的手稿一起卖给我。我看你们标价是三十五万,这样吧,我给你加到四十万。”
    沈青禾一愣,随即反应过来她说的是什么意思。
    这是一个版权归属的问题。
    通常,如果一个设计师为就职公司设计作品,设计过程中充分利用了单位资源,设计完成后,她可以拥有作品的署名权,但著作权就职公司一般都会在合同里提前约定好归公司所有。公司要复制还是要出让,设计师只能服从。但对于一个独立的设计师而言,作品的版权是完整属于个人的。
    这位张总说要买手稿其实指的就是想要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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