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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九三章 二姥爷

让这些经租房的住户搬出去自己独享这个院子,在那个时候根本就做不到。
    这也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燕京特有的“老赖”。没办法,这些经租房的住户都是政府给安排的,你让他们搬出去,他们往哪儿住啊?你让他们搬,他们反而特有理的一梗脖子,开口就是:“你让我搬,我往哪里搬啊?这房子是国家让我们住的,我们又不是不交房租,你凭什么让我搬啊!”
    或者是这样的:“你家的房子?这天下都是国家的,你还敢说这里是你家的?老子就是不搬,你怎么着吧?”等等等等。
    这就是当年燕京老赖们用来搪塞房主的理由——特正大光明!
    事实上,一直到现在,在燕京还有很多四合院一直是这种“大杂院”的形式,就是因为那时候的产权不明晰,导致了一套院子里住了好几户人家。
    外婆一直对这套院子给她的小叔子有些意见。没办法,那个时代的女人,估计没有这种想法的少。
    只是当年办理产权返回手续的时候,这套院子也不值钱,估计也就是能卖个一两万来块钱,而且院子的情况也不太好了,每年光是修修补补的就需要不少钱,要是重新翻建的话,最起码也得小万数块。
    再加上院子里还住着这么多的“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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