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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快船——千年鱼腩

得不被抛售,搬到了圣地亚哥。
    搬迁到圣地亚哥的勇敢者队是第一段不堪回首的回忆,由于球队内没有球星挑起大梁,球队的球市甚至还不如uc,球队在圣地亚哥的这六队里,唯一的亮点就是球队以7年700万美元签下了前开拓者巨星比尔沃顿,但是此时的沃顿已经不复当年之勇,技术还在但是身体已经是伤痕累累了,四个赛季里,沃顿的出勤率不足整个赛季的一半,场均得分也仅仅是12分左右。
    1982年,商人唐斯特林从刚刚在地产中挣的2000万美元全部拿了出来,买下了这支球队,1984年,球队迁址洛杉矶,并且改名为洛杉矶快船队,球队后来的发展,证明了斯特林的眼光是有多么的拙劣。
    快船迁址洛杉矶之后的第一笔交易,就是把密尔沃基雄鹿队的,唐尼尔森的爱徒马奎斯约翰逊交易了过来,健康时候的约翰逊是一名数据常年都维持在20+6+5的明星球员,他开创了“组织前锋”的先河,但是问题是来到洛杉矶之后的约翰逊一身伤病,第二年的一场大伤则直接断送了他的职业生涯,第三年便草草退役。
    而换约翰逊的筹码呢?其一是1982年的榜眼秀特里卡明斯,当年的最佳新秀,两届全明星,三个赛季的场均得分领先雄鹿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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