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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诡秘之地

    侠客还是刀兵,这是个问题。
    就像无畏说的那样,杀戮过后,吴畏心中的怒火逐渐平息下来,也终于恢复了理智,这个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的外衣不见了,手里的长刀倒是没什么变化,依然锋利如初,看起来这柄得自萨菲罗斯的长刀绝非凡品,如果是他从前那柄刀,砍过这么多脖子早就崩了。
    “为什么我会专注砍人脑袋?”吴畏很认真地请教自己身体里的老爷爷,“这是什么毛病?”
    “呃。”说起这个,无畏显得有些惭愧,
    无畏是个古代的士兵,他的刀法是在战场上练出来的,在他的那个时代,记录军功的依据是敌人的首级,所以每次大战过后,士兵们都会砍下自己杀死的敌人脑袋带回去记功。久而久之,很多老兵在厮杀的时候就更习惯对着敌人的脖子下手,不但可以省去一道手续,也减少了在自己切割首级的时候被敌人偷袭的机会。
    无畏在广场上杀死那两个人之后去砍人家的脑袋完全就是习惯使然,甚至后来在一号社区剁人脑袋也是顺手,而吴畏刚才狂砍人家的脑袋就有点不正常了,毕竟刚才出手的一直是吴畏,他根本就不应该有这个意识。
    基本上这就相当于给人换了个猪心脏,然后这个人就开始吃睡睡吃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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