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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零九、南国政体

级可以最多三十年,因为下面的人员更年轻,需要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作用。
    人大负责的还是法律的制定以及各个国家领导人的选举和任命,职责并没有改变,有变化的是三百人大委员的产生。
    三百委员每个省份会根据人口、经济、地域、文化等各因素决定每个省份的名额,最低不得低于5个,最高不得超过20个,每次选举可以根据情况调整,这个调整方案由人大院内部商议,报经参政院审议后实行。
    检查院负责的就是提起诉讼,他们的依据可以是参政院的命令,也可以是各地人员的实名举报或者是自己内部发现的问题,分为国家、省级、县级三个级别,可以对同等级别的各个公职人员提起诉讼。当然对于国家领导,检查院没有这个权利,而只能根据参政院的意见来执行。检察长的任命同样是由全国人大提名,人大院和参政院共同选举而出。下面的省级、县级的检查长由同等级别的人大提名,上次人大来选举。至于检查院的工作人员,是由当地人大自己选举,上次人大授权。国家级检察院工作人员是人大院选举,参政院授权。
    法院同样脱离全国领导的选举模式,和检察院的选举模式一样。而法院的工作是根据检查院提起的诉讼,根据人大院制定的法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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