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篇 第一百六十二章 历史的局限
杀,什么杖毙是想也不要想,你可以解除雇佣关系,但是绝对不能伤害他人性命,在新颁布的政令中明确强调了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也就是说原本的贵族对仆从使用家法进行随意的处置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而只有非周人才能称为努力,也就是所谓的奴仆,但是在新法令实行后就算是这样的奴仆也不能随意打杀了,如果奴仆犯罪家主可以把他送到官府,但是绝对不允许使用私刑,而每一奴仆在帝国都有登记,而只要满一定年限他们自动的成为帝国的臣民。
这样的法令一颁布对贵族来说这就是一种打击,不要忘了千年世家就是靠着家法等手段维护的,但是现在朝廷可以说这一法度就是给世家的催命符,他们再也不能鱼肉乡里,行事自己的家父,而大周也开始对原本的最小一级县,开始设立下属的机构,现在国务院把执政的权利控制到亭,亭就是村,也就说只要控制到村大周帝国的控制力就好深入每个宗族内,当然亭长是让每个亭德高望重的人来担任的,下面破天荒的设立了乡这个全新的机构。
可以说李宏明给管仲的计划书完完全全的阐述了如何管理这些机构,管仲看过后坦言,如果全按李宏明的机会得以实施,在这新生的大周帝国绝对没有宗族或者说是这种千年世家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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