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第五百五十二章 分析

以上定额贷出,更有剩余本钱,其第三等以上人户,委本县量度物力,于以上所定钱数外,更添数支给。”
    “各位只考虑到各人户踊跃贷款,县中拿捏的情况。想没想到过,各人户不愿借贷,而州县硬性摊派之弊?”
    “还有在夏秋两次收成之后,随两税偿还所借青苗钱时,须在原借数外加纳三分或二分息钱。”
    “以诸位之能,可知我大宋官员的德性,他们是会选择就高不就低呢?还是就低不就高?所以说,将《青苗法》收息定为三分,不为过吧?”
    “刚刚我说过,国家财政治理,和寻常商贾经营,有很大的不同,不能只看近利。如果眼光仅仅落在官本盈亏这四个字上,就是已经落了下乘。这不是经济之道,而是商贾之道。”
    “经济之道,在于使民得养,使国足用,民富而国强,国强而民富,两者不能分割开来。”
    “三分之利,其实与如今民间普遍借贷的四分相近。”
    “这世界上没有谁是傻子,参政和寺判所言民间近倍之息,那是青黄不接之时,富户煎迫小户的办法,但不是主客户之间长期合作的办法,也不是乡间的常态。”
    “如果这样,则小户必然视大户若仇寇,那《青苗法》中要求大小诸户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