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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你在电话中也暴露了你的位置,你前期的描述十分清楚,应该是亲眼目睹了小白上公交车的过程,可你之后的言语却明显变得模糊,我猜你是在原地徘徊,没有对车进行跟踪,所以也不清楚公交车的动向,因此你的地点一定是在槐安法院到文新汇的中间。
“你同时还躲开了对应的监控摄像。这样一来,你所在的地点,只能是普通的路边,不可能会在临街的店面里,当然我们也不排除你可能站在楼顶用望远镜观望,只是附近的大楼恰好都有监控,没有拍到你,这一点也就排除了,我们再次缩小范围,就只剩下了几公里长的摄像盲区。
“以你抽烟的频率,插好可以抽完一盒,那代表着你一定随身携带着一整包烟,这就是本案的关键证据,你处理了变声器和电话卡,却唯独忘了烟盒与烟蒂,我们将符合作案时间与地点的香烟全部进行了收集整理,逐一排查,虽然烟头是有不少,但烟盒却没几个。
“根据烟盒售卖的编码,我们可以追踪其生产批次以及销售渠道,发现恰好有一个烟盒是在时代晚报大楼旁的一家烟酒店内出售的,而你虽躲过了作案当日的全部摄像头,却还是漏了这家烟酒店,店内的监控也的确清清楚楚地拍到了你作案前日来购买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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