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大蟋蟀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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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黄的纸业上,工整清秀的笔迹,写着一首一首他少年时创作的现代诗。
这些看起来或许十分普通的诗歌,秦正洋曾经在草稿纸上无数次修订,然后郑重抄写在笔记本上。
去年过年大扫除的时候,他还跟刘阿妹调侃,自己年轻时是典型的文艺青年,爱诗词如入魔,满心字斟句酌,就为了一句打动人心的诗句。
后来参加工作,这种小年轻的幻想,就逐渐消失了,或者说,尘封在内心深处。
现在翻开那些看起来青涩又冲动,发自肺腑的诗词,秦正洋仿佛又看到当年意气风发的自己。
听着不断传来的调子,秦正洋内心像经历一场重塑时光的惊骇风浪,而自己仿佛就是一页破浪行驶的扁舟。
他在平日备课的书桌坐下,背脊挺直,屏息凝神,拿起惯用的蓝色钢笔,在几十年前的老笔记本空白处,修订当年的诗歌。
第一首《朝阳》,是当年他与初中好友夜爬潮海市安剑山,站在山顶,看红日升起,霞光满天后,回家写下的长诗。
通篇诗歌,除了歌颂朝阳的光芒,就是抒发自己对未来的无限理想。
如今,曾经自认肝胆相照的好友,只成为行路陌人,而自己那些热血青春,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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