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6章 这个任侠是哪来的?
但是,这份新版合同里面,奥斯公司没有完全放弃自己的权利,设定了这样一些条款,大意是说,迪丽娜尔单独策划任何电影电视剧,奥斯公司都是优先投资人,投资额度不设上限,只是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其余百分之五十,有迪丽娜尔自己的投资,也有从外部吸收的其他投资,不可能有人独自控制这百分之五十。这意味着,如果奥斯公司真的投入了百分之五十的资金,在整个项目当中就有绝对发言权,任何投资,谁掏钱多,谁说了算。
林荣莉想到的主意就是,让孔令宇借壳奥斯公司,把资金拆借给奥斯公司,以奥斯公司的名义投资。同时,孔令宇跟奥斯公司签订一份合同,里面申明奥斯公司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偿还自己的全部借款,如果奥斯公司不能按时用现金偿还,就以迪丽娜尔电影的投资权作为偿还。
可能有的人还是不太理解这个过程,可以这么理解,孔令宇借钱给奥斯公司,表面看起来跟迪丽娜尔无关。然后奥斯公司自称无法还钱,就把在迪丽娜尔电影的投资,折抵现金偿还给孔令宇。孔令宇故意制造跟奥斯公司的财务纠纷,其实这是联合设的一计,间接实现了孔令宇对电影的投资,这类操作手法在资本市场上非常常见。
那么,为什么孔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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