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7章 迪丽娜尔的对赌协议
伟刚表示有兴趣投资影视工作室,于是迪丽娜尔就跟薛伟刚签署了对赌协议。
迪丽娜尔和衡山资本各自出资一半,建立迪丽娜尔的影视工作室,双方各占股本一半。
不过,事情可不是这么简单,不是双方按照所持股本,以后收取红利这么简单,否则也就不是对赌协议了。
按照这份协议的内容,迪丽娜尔工作室必须年内推出三部电影,每部电影票房突破十亿。
如果迪丽娜尔的三部电影,每一部都能突破十亿票房,衡山资本将会拿出百分之十的股份作为奖励。也就是说,今后迪丽娜尔持有百分之六十的股份,而衡山资本持有百分之四十。
正相反的是,如果迪丽娜尔的票房不达标,衡山资本将会退出工作室。
迪丽娜尔必须把衡山资本投入的全部资金,加上百分之十的利息,偿还给衡山资本。
任侠前一世经营那么多企业,很清楚对赌协议是怎么回事,具体条款上会有区别,不过性质差不太多。
基本上都是经营方和资本方约定,如果经营业绩达标,资本方奖励股份,如果业绩不达标,经营方必须连本带息还钱。
对赌协议的风险非常大,很多经营方因为对赌失败,就只能宣告破产。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