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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衙门签订文书

向门口的官差出示了桃源村里正的凭证,说今儿过来是签订田地文书。
    官差看了看里正手里的凭证,就进去通报了!过了一会,那个官差就出来道了声“书吏有请!”
    并坐了个“请”的手势!
    三人跟着那个官差走进了衙门,衙门大堂门口挂着一个巨大的牌匾,牌匾上写着四个大字“明镜高悬”。不过,他们并不是进去大堂,大堂一般是处理案子的。
    官差带着三人走进了后衙,找到书吏办公的地方,书吏相当前世的官员的秘书长,一般负责一些文书的抄写和办理一些文书。别看书吏的官位不高,但是是有油水可捞。县令一般都会安排自己一些亲近的人来做这个职位,那明显的意图可想而知。
    房间里坐了一个年龄约四十岁地男子,那人长的一副精明圆滑的样子,此时,正低头在书桌抄写着什么!官差向三人介绍着说“这就是我们衙门的书吏,孙大人!”官差说完对着书吏行了个礼转身出去了!
    三人都礼貌的向书吏行了个礼,书吏也回了个半礼。周里正向前跟书吏说了几句,就把在村里带出来的文书材料递给了书吏。书吏拿起文书看了看,就问爹爹
    “钱带齐了吗?”
    “带齐了,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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