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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二章:一辈子就一次的事

殴伤杀妻同……议曰:殴妾非折伤无罪,折伤以上,减妻罪二等。
    可以说,宋朝对于妾的地位非常淡漠,需要的时候可以买回来,不需要的时候可以遣走,不论有没有孩子。并且如果以后需要她的孩子来继承香火,还可以再接回来,而对于妾的这种尴尬地位,宋朝法律对此视若无睹。
    所以,纳妾就是纳妾,根本别想像娶妻一样,十里红妆铺开,八抬大轿迎娶回来。
    也就是说,宋人一生之中,也就是一次娶妻经历罢了。
    哪怕是续弦,虽然也是明媒正娶,填补正室之缺,但如弦乐器上断了一根弦线,续配一根,乃举手之劳,所以婚礼简单,草草而就罢了。
    这样一辈子就一次的婚礼,哪怕再繁琐又如何?权当体验人生了,被人摆布一番也没啥。反正过得第一个月,就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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