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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宴饮(2)

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周人修而兼用之。五十养于乡,六十养于国,七十养于学,达于诸侯。”
    这不但规定了按年龄大小由地方或国家分别承担养老责任,而且在政策上,中央要负责养老,地方也要负责养老。
    凡年满五十的则养于乡遂之学,年满六十的则养于国学中的小学,年满七十的则养于国学中的大学。这种养老制度,自天子以达诸侯,都是相同的。
    不过一国的长老,由诸侯致养,若是天下的长老,则由天子致养。
    西周养老不仅是为了借鉴老年人积累有丰富的知识经验,更出于维护宗法的等级社会的需要。
    正如《王制》所说“养耆老以致孝。”
    《礼记·乡饮酒义》也说“民知尊长养老而后能入孝弟;民入孝弟,出尊长养老,而后成教;成教而后国可安也。”
    序长幼,定尊卑是西周重视养老制度的根本原因所在。
    像后来子产在郑国执政,留有不毁乡校的美名,韩愈在其《子产不毁乡校颂》中称赞道“既乡校不毁,而郑国以理。在周之兴,养老乞言;及其已衰,谤者使监。成败之迹,昭哉可观。维是子产,执政之式。”
    不但点出了周朝的兴盛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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