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厚赏不遗匹夫
不过,郑忽可没有这个权利,即便有,郑忽也不会这么做,一来是因为这样的变法肯定会将现在郑国朝堂上所有的卿大夫得罪一遍,郑忽现在自身都难保,再得罪这些人跟等死有什么区别,二来则是依照班爵禄制进行赏赐,总共七级的爵位划分却是有些少了。
所以,郑忽决定在自己的治下另立一套爵禄制度,这就是秦国的二十等爵制。
郑忽并没有因为要训练武卒便采用魏武卒“中试则复其户,利其田宅“的制度。
原因在于魏武卒不但享有免税免徭役的待遇,而且即使是身衰力竭之后,优待条件并不改变,所以导致军队更新不易,优待众多士卒造成国库空虚。受优待的士卒如果战死则会影响自身的利益,战斗力虽强,却是“危国之兵“。
而秦国的军功爵制则是最完善、最合理的,将士有功既赏爵位,又益田宅、庶子,可以成为军功地主。所以后来秦国的军队战斗力最强。
但是这又面临着另一个问题,秦国的军功爵制是建立在土地私有的基础之上的,此时的郑国依旧是井田制下的土地公有。
郑忽并不想改变土地公有的性质,却又想实行军功爵制,所以最后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嫁接。
以“份地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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