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养或非养
张律师道“那是因为太郎认为青青是自己的孩子,所以才加入族谱。”
曹云反问“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这点?”
“这……这为什么需要证明?”张律师有些恼火“这是基本逻辑,太郎从来不知道青青不是自己的女儿,太郎是被欺骗的,所以才会在族谱中加上青青的名字。”
曹云道“你的意思是,如果太郎知道青青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那么将青青名字加入族谱,就代表太郎承认青青是自己的女儿。”
张律师一时间愣住,几个律师凑在一起叽叽咕咕,法官道“被告律师,请回答原告律师的问题。”
张律师道“如果太郎知道青青不是自己女儿,又没有消除青青在族谱的名字,确实可以证实太郎收养了青青。但是,二青女士已经证明,他们双方是不知情的。也就是说,族谱上的青青名字没有任何意义。”
曹云微笑,对法官道“申请第二位证人出庭。”
法官问“被告方是否有问题要询问证人?”
张律师回答“暂时没有。”
法官道“请原告申请的第二位证人,三青上庭。”三青为原配大青的大女儿。
三青虽然属于被告方,但是由于是曹云申请,所以还是曹云先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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