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二十二章 烈焰之灭
抛出这些辩方无法反驳的证据,陪审团必定判徐父有罪。”
3号法官道“你有没有注意到本案有一位证人,也是卖鱼汤的,并且是徐父的狱友。”
曹云道“我没有了解过他。”
3号法官道“听起来这位证人应该和徐父是朋友,证人和王侠是竞争对手关系。大家会开始猜想其中玄机。但事实很奇怪,这位证人和死者王侠是朋友。”
“哦?”
3号法官道“两家店铺,都使用煤气作为燃料,比较长时间接触煤气,会造成人体器官的损害。两人曾经一起住院三天,原因部是鼻炎。王侠因为长期吸入煤气,鼻子动过一次手术。两人就在医院认识。距离不算远,有时候他们打烊下班,会一起去留香街喝一杯。”
曹云道“我不知道此人的事。”
3号法官道“证人虽然是徐父狱友,但是出狱后双方没有联系,证人想改邪归正,不想再和狱友们有来往。不过,证人也不是什么君子。曹律师,你认为徐父杀人原因是?”
曹云道“偷钱,三万块,被发现,杀人。”
3号法官道“我要说的是,证人在案发当天上午找死者王侠借了三万元。而后没有王侠取款记录,可以认为证人把三万元借走了。证人本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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