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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大朝会(解释章)

典职仪式选用》列举参加“大朝会”的人员为“……公、卿、将、大夫、百官各位朝贺。蛮、貊、胡、羌朝贡毕,见属郡计吏,皆见,……宗室诸刘会,万人以上。”可见汉朝时参加朝会的多达万人以上。这些人从全国各地赶赴长安参加“大朝会”,近则走上十天半月,远则便是数月计,这应该是一笔数额巨大的“差旅费”。
    汉武帝时改易正朔,以正月为岁首,“大朝会”相应改至正月初一举行。此后,历代相沿袭。东汉时的岁首“大朝会”,皇帝幸德阳殿临轩受贺,公卿将相大小百官及地方各州郡长吏、诸少数族酋长、使臣均奉贡进表拜贺。当时,地方州郡的朝贡之物按辖地人口计,每人每年六十三钱献给朝廷,曰“献费”。
    汉代的“大朝会”中还有一项“年终考计”制度,地方州郡的“一把手”或主要僚属需带上“计簿”(“统计报表”),到宰相府上报年度的“地方政绩”,名曰“上计”。也就是说,你得上报一下辖区去年的gdp与财政收入,让朝廷从中考量你这个地方官是“称职”还是“不称职”?至于那“统计报表”中究竟有多大的“水份”,大概只有天晓得。这一“上计”,有时还由皇帝亲自出马“受计”,就是直接听取地方官吏的汇报。此制到隋唐时称为朝集,汉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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