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强制控组
芬奇所说的强制控组,在魔法的深层领域,是两大被禁止研究的学科之一,另一个,名叫“破禁觊觎”。
这两种魔法,有着类似的效果。
要知道,魔法的施放,需要魔势的支持,而魔势,是被魔力所控制的。
已经被一个人的魔力控制的魔势,理论上讲是不能再被其他人所控制的,即使其力量远超前者。
这等于限定了一件事情已经被施放的魔法,只能被打断或防御,却不能被夺走控制权。
但强制控组与破禁觊觎,却是打破了这个理论的两种奇异魔法。
强制控组,施放时所需要具备的条件,相对破禁觊觎要少一些,它只需要精神力,但它所能控制的魔法,范围也相对比较少,那就是只包括召唤魔法、持续性魔法以及魔法阵等等的比较复杂却又不常用的魔法。而之所以会起这么一个名字,是因为这些魔法的复杂性,导致这个过程需要进行一些类似于控制重组的操作,使魔势的操作权归于魔法施放者,当然,这只是一种形象化的比喻,实际上,并不会这样直观。
而破禁觊觎,则还要更加霸道,它的施放,不仅需要强大的精神力,更需要其他所有你能想到的一切人体属性来支撑,缺一项,在使用这种魔法的时候都会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