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女
后,谢碧桃便和谢汉夫妻生活在一起,且户口已经转移入谢汉家,成为正式的一家人。
因为是直系亲属,不必办理收养手续,但谢碧桃的养女身份仍然受法律的保护,哪怕是谢汉夫妻的财产,不管是一方继承所得,还是双方创收所得,她仍然拥有和谢汉夫妻的亲生子女一样的继承权,即使出嫁后,属于她的那一份家产,仍然可以由她自主处置。
从法律层面讲,谢碧桃父死,母改嫁,又上无兄姐,下无弟妹,成了孤苦伶仃的孤儿,被谢汉夫妻收留抚养,已经是谢汉家的养女,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她就取得了继承养父母家庭财产的权利,同时承担服从养亲的亲权,和遵守养亲教义的义务,将来也负有赡养养父母的义务,且养父母不得任意虐待,和随意遗弃养女,违者犯罪,即使在养父母又生了儿女的情况下,养女的身份仍旧不丧失,对养父母的家产依然享有同等均分的继承权。
像谢碧桃这种特殊情况,收养关系的确立,并不意味着与生身父母的身份关系,就此终止,对生身父母的家庭财产,同样也享有继承权,对改嫁的母亲并不能断绝来往,即使在母亲不抚养她成人的情况下,将来仍有赡养义务。
依家族规矩,正因为谢碧桃成了谢汉家的养女,又约定俗成让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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