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楔子

    2018年11月1日,天气晴。
    东南省东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肃穆庄严的法院内,坐北朝南,当中而坐的法官沉声道“所有人,起立”。
    “2018刑初字666号
    公诉机关东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人戴道晋,男,汉族,1971年生,东南省西华市金来县戴家镇人,前东南省道教协会会长。
    辩护人刘里军,男,东台市天宏律师事务所律师。
    东台市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6月6日,以被告人戴道晋犯故意杀人罪,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东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军出庭支持诉讼,被告人戴道晋,辩护人刘里军,及证人连星颖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被告人戴道晋,谋杀华国籍男子李成南,华国籍女子蔡雅,及其子女李浩,李然一家四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从严处理。
    依照华国刑法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判决如下第一,被告人戴道晋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第二,被告人戴道晋,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如不服从本判决,可以在接到本判决十五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