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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七章 难以拒绝的条件

来留住,一个创始人在股份全部出售出去后,是不可能还留在公司里做事,就算是会留下来,也肯定不会太过尽心尽力,但潮流传媒公司却是需要徐静初这种这种管理人才,而不能让她离开。
    如此一来的话,苏昱知道是不可能收购全部的股份,必须留一部分的股份给徐静初,她才有可能留在潮流传媒公司,继续负责管理公司。
    收购全部的股份是不可能了,但他也不可能会接受只收购49%的股份,还没有绝对控股权。
    而且,苏昱也不会让徐静初一个人控制公司,而他不能插手,这是他不可能会接受的条件,哪怕他并没有考虑直接接手管理公司的观众,但他就算不负责管理,也不代表他会放弃这个权利。
    这就是说,他可以不用这个权利,但不能失去这个权利,而是随时都可以使用这个权利。
    所以,徐静初的条件,苏昱是不可能会接受的。
    好在的是,这些条件,他虽然不能接受,但也不代表这件事就这么结束了,谈判还是可以继续的,两人都有诚意的话,那双方的条件都可以谈到双方都接受为止。
    接下来,苏昱就开出自己的条件,而且是直接开出直接可以接受的条件:“我要对公司有绝对控股权,可以接受的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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