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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二章 为何要变

就是借助民众之力耕种的公田。
    换而言之,这个村社整个是属于楚国那名中士的封地,中士理论上不能够侵占民众的籍田,但民众需要集体耕种藉田。
    一成之地,需要出革车一乘,甲士十人、徒卒二百人,战马五匹。
    这名中士受封于蕲,他的俸禄也是从封地中出,包括战马和马车,名义上都是那三十五井、也就是三百五十亩的土地作为军费维持的。
    而村社名义上有权因为孤寡老贫等缘故,从公田中分出来一部分粮食供养这些孤寡老贫。
    所以落后的楚国的村社,有着浓重的春秋之前的残余,村社既是军事单位,也是一个小范围的社区,当然也可以看作是贵族的采邑。
    不过这一切都是理想状态下。
    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中士征战,拥有自己的家庭奴隶,前期依靠公田制度,使得村社的民众开垦了公田,然后中士以自己的家庭奴隶来耕种“公田”,变公为私,实际上这些土地成为了他的私田。
    但是民众的劳动义务并没有解除,所以每年还需要继续开垦土地作为公田。
    一个中士不可能只有自己,还有自己的隶子弟、奴隶等,以及下属的两司马、卒长之类的更低一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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