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7章 讨逆檄文
让同仇敌忾,为自己的自由、尊严,为光复森林国的荣耀而战。
森林一国以及森林一国的国民,受苦受难久矣!本王为使森林国从此繁荣昌盛、长治久安,政通人和、百姓安居,制定治国之大纲《新精灵法典》,森林国自光复之后,所有森林国子民,包括本王在内,皆须遵守《新精灵法典》之条约。该法典,将成为森林国之最高行动指南,无论何人触犯法典,都将受到惩罚。《精灵法典》并非由本王制定,而是由所有的森林国子民制定,但国未光复,《新精灵法典》的编制难以全面实现,但本王征求许多国民意愿,先行列出几条大纲以彰显于国民:
一、限制王权,精灵王不再是最高统治者,而只是全体森林国民代表的象征;
二、废除所有贵族阶层、特权阶层,所有贵族阶层的财富,均归国有,用之于国民;
三、成立议会,由各族、各地区选派德高望重的代表到王城,组成议会组织,根据《新精灵法典》之治国攻略管理国家,为全国最高的行政组织,甚至可以弹劾精灵王;
四、废除所有奴役制度,所有子民,人人平等,无论是精灵还是矮人,权利与义务对等,不再有贵族、特权一族的欺辱和剥削,所有丛林资产,按照国民人口统一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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