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四四制
,夏凡正式下令改革夏国军制。
目前全体夏军加起来一共三千人整,其中自由县城驻军八百,天堂县城驻军两百,交河桥头驻军两百,西关驻军一百,北关驻军一百,矿区驻军两百,外出保护贸易队五百,南关驻军四百,交通线驻军五十,高河驻军两百,机动队两百五十人驻自由城北外大营。
而这些军队,除了外出的五百人和驻扎县城的一千人,其余皆兼有屯田任务,基本上军队驻扎到哪儿,荒就开到哪儿。
基于目前夏军的零散局面,夏凡也就没搞出什么听起来很牛哔的大编制,编制只是到团级为止。
10人为伙,设伙长一人,副伙长一人。
四伙为一队,设队正一人,队副一人,队正、队副同时都兼任一伙伙长,这样一队40人。
四队为一屯,设屯长一人,副屯长一人,虞侯(相当于教导员、政委、文书、司务长)一人,军法官一人,护旗手一人,炊事员五人,每屯170人。
四屯为一营,设营长一人,副营长一人,虞侯一人,军法官一人,护旗手一人,警卫员十人,每营695人。
四营为一团,设团帅一人,团副一人,虞侯一人,参谋长一人,军法官一人,护旗手一人,参谋若干,警卫员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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