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配婚权
处。
不提婚姻自主什么的在他们看来那就是妖风邪气,万一本就稀缺的夏女中,有人脑子发热跟原住民跑了怎么办?浪费资源不说,这简直是打了所有诸夏男儿的脸啊,堂堂大夏不要面子的啊!
这种危险的思想,最好想都不要想!
父母之命,门当户对,才是王道!
君父,君父,君为父,夏凡作为君主,为子女们操办婚事,完全没毛病。
对于夏凡给出的两种方案,就诸臣本身,是无所谓的,无论是论资排辈,还是论功行赏,他们都能占便宜,更何况,妹子已经到手了。
所以,如何选择,就更偏向于公心。
这正是夏凡希望看到的。
如果从公心出发,就要比较两种方案各自的优缺点。
第一种方案,优点显而易见,失衡的男女比例问题可以瞬间而解,拔除了一个潜在的隐患,且,最起码一到三年内不需要再为此烦恼;缺点嘛,就是有些不公平,毕竟谁先谁后取决于夏凡的一念之间,后被征召的人只能自认倒霉,难免不会有人留下心里疙瘩,区区一百万的诸夏子民在新世界注定是个少数族裔,因此,任何影响诸夏内部团结的因素都应该尽量避免。
而第二种方案,优缺点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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