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土地买卖
,后者是为了分担一部分军费开支,嗯,驻越军的军费由越国担负,一个旅的驻军,还是朝廷费了老鼻子劲儿磨上去的,一开始,越国死咬着只要一个团。
省一点是一点。
说白了,都是为了钱啊。
但,从共基所刮,以及越国所贡,都只是朝廷放弃节流后,在开源上的稍稍尝试,林教先的胃口大着呢,怎么可能将这点蝇头小利放在眼里。
他的目光投向了两个来钱快的项目。
土地买卖和对外战争。
新港日报第一期就刊登了户部农业司关于放开土地买卖的讨论。
当然,现在大家都知道,农业司并未讨论出让广大国人觉得尽善尽美的结果。
但——
土地买卖的限制终究是松开了一道闸口,朝廷不再偏执强调于一人五十亩的上限,可以在特定的情况,由官府出面组织土地拍卖。
也就谁说,土地可以买卖,可民间不得私相授受,必须是官府主动卖,私人方能买,且必须由官府监督买卖过程。
自古以来土地都是聚宝盆,敛财大杀器,看在钱的面子上,朝廷也不是不能变通——谁让朝廷花钱的地方太多,腰杆不硬呢!
至于对外战争,换句话说就是无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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